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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亲人借款未约定利息,可否主张?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17

  导读:实际生活中,儿子有经济困难,父母一般都会救济。如果父母借钱给儿子,口头或借条上未约定利息,那么父母可以向法院主张利息吗?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市民咨询】

  吴女士借钱给儿子时,因是母子关系,未要求儿子在借条上约定利息,也未约定欠款何时归还,那么吴女士何时可以主张权利,法院可否支持利息主张?

  【律师解答】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吴女士与儿子借条中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吴女士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如其无证据表明起诉之前已经主张过权利,法院可以支持其副本送达后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利息。

   附: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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