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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26

  现代社会,大伙对于婚姻法的关注越来越显著。对于婚后的财产也越来越关注。特别是大家都很关注的一个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那么问题来了,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吗?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个回答。是,或不是。那么下文就为大家证实心中的那个答案是否正确。

  一、婚姻法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二、详细解析

  1、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

  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大概是15%-20%。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2、婚前首付,婚后按揭时的购房加名

  按揭购房时,一般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有贷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要双方先向银行申请,申请共有产权证,银行同意后,三方一起到房产抵押窗口,要求变更债务人,并重新办理房产的他项权证,然后才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3、如果房子是贷款买的,加名字的时候无贷款

  此时要加名很简单,只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就可加名。

  三、法律规定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该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后,一方只能分得该部分的补偿。

  从上面的解析,房产证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吗?其实呢,我们不难看出。婚前、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归属财产的认定是需要看双方的出资情况及协议情况的。如果婚前已经是全资,肯定加名字也无济于事,如果婚前未全资,婚后加名字协议财产约定,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加名字的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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