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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会造成哪些损害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08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交通事故常常意味着车毁人亡。如果想要深刻意识到交通事故,必须了解其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中会造成哪些损害?知道了损害,我们就能警醒。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

  1、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这种有形损害,首先表现为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损伤和生命的丧失。当违法行为作用于受害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的时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为物质性人格权的客体的人体利益将受到损害,造成伤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条件,维持生命,维护人体组织完整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这种利益的损害,破坏了人体组织和器官的完整性及正常机能,甚至造成生命的丧失,因而在外在形态上是有形的。

  这种有形损害,其次表现为自然人为医治伤害、丧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这种财产上的损失,也表现为有形的损害。此外,人体伤害、死亡还可能造成其他财产上的损失,如伤残误工的工资损失、护理伤残的误工损失、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所造成的其扶养人的扶养费损失,等等,这些损害也是有形的损害。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可以造成财产上的损失这一特点,给其金钱赔偿提供了准确计算的基础,因而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是可以计算,并用金钱准确赔偿的。人格利益有形损害虽然是一种非财产损害,但却可以造成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财产利益上的损失,是通过人体伤害、生命丧失的非财产损害引起的,而不是由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人格利益有形损害的这一特征,既区别于财产权损害,又区别于人格利益的无形损害。

  2、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自然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

  3、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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