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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31

  摘要: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难道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吗?当然不是,目前能够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方法比较多,而诉讼只是其中一种。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调解、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一、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方法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投诉,由第三方主持调解;

   3、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

 

  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

   3、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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