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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生效需具体的条件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15

  导读:合同要约,法律规定了起生效的条件。合同要约的生效条件具体包括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和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


  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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